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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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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64.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

【参考答案】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考察基点、作用对象、存在方式以及发挥作用的前提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这两种作用又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之间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是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卫华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

【考查知识点】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

65.简述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及其表现

【参考答案】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双重从属制,即最高人民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主要表现为:((1)主要组成人员的任免。(2)业务领导。(3)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对业务进行考核评比。

66.简述《中国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考研教育网整理)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是在辛亥革命后南北议和的过程中制定的,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历史意义在于:

(1)《临时约法》作为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

(2)它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

(3)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临时约法》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和严重的缺陷,其中既有立宪观念的问题,也有具体条文和立法技术的问题,但这些并不影响其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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