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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1-04-13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一、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
2011年4月14日9点,考生携带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护理学院楼三层会议室),由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小组审核考生材料。
审查材料包括:准考证原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研招办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包括推免生)。
二、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1、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1年4月15日:
8:30~10:30 专业课笔试 管理部会议室(护理楼3层)
2011年4月16日:
9:00~10:00 技术操作考核 护理技能训练中心(护理楼4层)
10:00-12:00 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 会议室(护理楼3层)
2、复试比例
2011年我院采用差额复试,差额的比例为1:1.3。
3、复试考核内容及比例
2011级护理硕士研究生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3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5%,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① 护理学专业卷面考试 ,总分100分,其中妇产科护理学35分、儿科护理学35分,急救护理学30分。
②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护理技能操作考试总分40分,从健康评估、基础护理操作中各选一项,每项20分。考察学生的护理研究思路、对专业新进展、新信息的了解以及对专业的认识,占60分。
④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通过直接对话的形式考查学生的听、说能力,总分100分。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中医门类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任何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得录取。
4、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6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300%。
5、录取原则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分低于55分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中医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护理学院公示栏予以公布。
三、监督及复议办法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于本专业复试及录取工作负有监督职责,监督电话 84738316(学院办公室),64287504(纪检)。考生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裁决和给予说明,考生有向上一级招生领导组织申诉的权利。
附:2011年中医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备注
顾希茜
100261000001469
 
宋佳
100261000000957
 
宋珂欣
100261000001329
 
李野
100261000000444
 
庞金凤
100261000001182
 
彭美艳
100261000000162
 
孟召霞
1002610000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