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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通知

2011-04-14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有关复试的具体精神,针对各学科安排复试的具体环节,学院研究了今年的生源情况,制定复试计划如下。复试采取差额的办法,录取比例为1:1.2。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分数线

备注

080502

材料学

310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2703

核技术及应用

280

 

082704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083002

环境工程

310

强军计划为国家线

081704

应用化学

300

 

070303

有机化学

330

 

070304

物理化学

310

 

085204

材料工程

300

 

二、复试日程

2011年4月7日上报学院复试计划,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1。

2011年4月7-10日电话通知参加复试考生本人,同时分别以网络、张贴公布的方式公布复试办法及要求和复试安排等;

2011年4月15日上午10到下午4点考生到我院报到,地点: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9办公室。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统考考生需交验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强军考生还需交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交复试费80元。

2011年4月15日晚上18:00~21:00,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将军路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011年4月16日8:00~12:00和13:30~17:00,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地点:将军路校区(化学系考生要加试实验操作)。同时进行政治思想考核。

2011年4月20日公布公示总成绩;录取和公示,导师和学生开始进行双向选择。

2011年4月21日:参加复试考生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按学校规定和安排进行。

三、复试办法

1.专业面试中专业综合素质为100分;英语听说为50分,满分150分。其中应用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专业综合素质成绩100分中40分为实验操作成绩,60分为专业面试成绩。

2.复试笔试科目: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由各专业按学校规定命题。满分为150分。

3. 面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

(1)外语口语表达、听力能力;

(2)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3)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试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

(4)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

(6)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要求:

(1)外语测试:要求考生用英文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外语主考教授或相关专家用外语提问2-3个问题(含教育背景和简单的专业基础知识),要求考生用英文回答(约3-4分钟)。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 每名复试小组成员按照相应的考试要求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2)面试时每名考生随机抽取2-3综合能力测试题,或由复试小组专家即时提问,考察学生的综合基础理论知识的运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验技能,了解学生目前的毕业论文工作和对遇到的有关问题解决的情况。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 每名复试小组成员按照相应的考试要求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政治思想品质面试 考察考生对社会、国家方针政策的认识等。

4.考生参加复试的旅费、食宿费、复试费和体检费等费用考生自理。住宿联系江宁校区慧园1#,电话18952017605。

5.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各专业按50%:50%比例分别折合成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6.总成绩综合排名方法:依次按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的优先顺序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合格、体检通过将确定录取。在成绩优秀的考生中,结合本 人申请,确定推免硕博连读生名单。

四.其他

本细则由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打电话(025)52112917问询。

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