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有关复试的具体精神,针对各学科安排复试的具体环节,学院研究了今年的生源情况,制定复试计划如下。复试采取差额的办法,录取比例为1:1.2。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分数线 |
备注 |
080502 |
材料学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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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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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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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03 |
核技术及应用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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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04 |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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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 |
环境工程 |
310 |
强军计划为国家线 |
081704 |
应用化学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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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3 |
有机化学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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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4 |
物理化学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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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4 |
材料工程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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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日程
2011年4月7日上报学院复试计划,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1。
2011年4月7-10日电话通知参加复试考生本人,同时分别以网络、张贴公布的方式公布复试办法及要求和复试安排等;
2011年4月15日上午10到下午4点考生到我院报到,地点: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9办公室。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统考考生需交验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强军考生还需交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交复试费80元。
2011年4月15日晚上18:00~21:00,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将军路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011年4月16日8:00~12:00和13:30~17:00,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地点:将军路校区(化学系考生要加试实验操作)。同时进行政治思想考核。
2011年4月20日公布公示总成绩;录取和公示,导师和学生开始进行双向选择。
2011年4月21日:参加复试考生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按学校规定和安排进行。
三、复试办法
1.专业面试中专业综合素质为100分;英语听说为50分,满分150分。其中应用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专业综合素质成绩100分中40分为实验操作成绩,60分为专业面试成绩。
2.复试笔试科目: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由各专业按学校规定命题。满分为150分。
3. 面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
(1)外语口语表达、听力能力;
(2)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3)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试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
(4)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
(6)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要求:
(1)外语测试:要求考生用英文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外语主考教授或相关专家用外语提问2-3个问题(含教育背景和简单的专业基础知识),要求考生用英文回答(约3-4分钟)。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 每名复试小组成员按照相应的考试要求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2)面试时每名考生随机抽取2-3综合能力测试题,或由复试小组专家即时提问,考察学生的综合基础理论知识的运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验技能,了解学生目前的毕业论文工作和对遇到的有关问题解决的情况。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 每名复试小组成员按照相应的考试要求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政治思想品质面试 考察考生对社会、国家方针政策的认识等。
4.考生参加复试的旅费、食宿费、复试费和体检费等费用考生自理。住宿联系江宁校区慧园1#,电话18952017605。
5.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各专业按50%:50%比例分别折合成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6.总成绩综合排名方法:依次按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的优先顺序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合格、体检通过将确定录取。在成绩优秀的考生中,结合本 人申请,确定推免硕博连读生名单。
四.其他
本细则由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打电话(025)52112917问询。
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