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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复试通

2011-04-14

1.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确保机电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按照大于1.2:1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

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含专业学位)

1)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微机电系统及微细制造、制造信息化技术):总分340,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2)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总分300,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3)材料加工工程:总分345,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4)设计艺术学:总分345,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5)机械工程(专业学位):总分300,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6)航空工程(专业学位):总分300,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总分300,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3.时间安排

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考生报到;

4月16日(星期六)上午考生专业课考试;

4月17日(星期日)考生面试;

4月18日(星期一)提交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复试情况表;

4月18日和19日学院进行政审和资格审查;

4月2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结束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4月21日(星期四)考生体检。

4.复试资格的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请提供: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7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4)国防生在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所在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航奖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供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5.复试方式、内容、组织和成绩评定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课笔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各系协助。

要求各复试小组做到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20分)、口语水平(30分)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口语水平测试由各系组织;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录取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给出考生的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机电学院

2011年4月6日

2011年机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