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上线的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含专业学位)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请提供: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7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4)国防生在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所在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航奖生在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供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6)交面试费80元整。
三、复试日程安排
1、 4月15日上午8:30~下午5:00,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地点:18号楼501(一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 4月16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教室待定。
3、 4月17日阅卷完毕并于18日早8:00上报成绩。
4、 4月18日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5、 4月19日返回复试表及复试成绩。
6、 4月20日复试考生体格检查。地点:南航医院。
四、复试内容
1、 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50分。
2、 综合面试,所有统考生都必须参加。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主考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委派1~2名外语水平高的教师担任;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共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给出考生的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航空宇航学院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