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2011年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1-04-15

根据学校201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统一要求,经研究决定:2011年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4月15、16、1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1、各学科按照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执行。

各学科复试分数如下: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伦理学

368

40

60

民商法学

350

51

90

经济法学

350

48

9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65

45

90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传播学

374

55

83

中国近现代史

295

40

120

法律硕士(法学)

325

45

68

法律硕士(非法学)

325

45

68

2、本科为法学专业的考生参加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5,单科45。

二、 资格审查

4月15日上午8:30---12:00在文法学院九楼会议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及复印件一套: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 所有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 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 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 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继续)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1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 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1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 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证;

7、 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收费:根据学校要求,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复试费人民币100元。

三、 体检

1、 体检时间:4月15日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若有变动,研招办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体检地点:马区东院医院。

四、 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两门主要课程。

复试地点:文法学院九楼、十楼各系办公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 复试时间

2010年4月15日上午:报到、资格审查、体检;(8:30—12:00);

2010年4月15日下午:同等学力加试(下午2:00---5:30);

2010年4月16日全天:专业面试、外语口试;(上午8:30开始)

2010年4月17日全天:各个专业选导

六、 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 /3] ×30%+复试成绩×30%

(不包括中国近现代史和法律硕士专业);

复试成绩=外语成绩*20%+面试成绩*80%

文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