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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东北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2012-02-22

 

学科门类(专业)

考生成绩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哲学[01]

310

45

68

经济学[02]

320

50

75

法学[03]

320

50

75

体育学[0403]

310

42

130

文学[05]
(不含艺术学[0504])

340

50

75

理学[07]

300

42

63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295

42

63

管理学[12]
(不含MBA专业[120280])

320

50

75

艺术学[0504]

310

42

63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150

50

8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75

35

53

1、强军计划考生总分须达到275分,单独考试考生中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门类及公共管理[1204]一级学科考生的合格分数总分须达到380分,其他单考考生的合格分数总分须达到320分。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单考、MBA除外),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即在学校初试合格资格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降5分。
3、各院(系)可在满足学校初试合格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本院(系)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 )的复试线。
4、*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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