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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复旦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2012-02-22
    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和联考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备注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总分

哲学(01)

50

90

320

对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照顾。

经济学(02)

50

90

350

法学

(03,不含法律硕士)

50

90

310

教育学(04)

50

180

330

文学(05)

50

90

325

历史学(06)

50

180

330

理学(07)

50

90

310

工学(08)

50

90

310

医学(10)

50

180

310

管理学

(12,不含工商管理硕士)

50

90

350

法律硕士(030180)

50

90

330

工商管理硕士

(120280)

外国语70

综合能力105

185

①本科和大专毕业6至9年(研究生毕业4 至7年)者,外国语不低于60,综合能力不低于100,总分不低于165;

②本科和大专毕业10年(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者,外国语不低于60,综合能力不低于90,总分不低于155;

③报考国际MBA项目(含AsiaMBA)者,外国语不低于65,综合能力不低于95,总分不低于165。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40

80

170

270

 

    注:
    
    1.表中括号内01~12为学科门类代码,030180、120280为专业代码;
    
    2.复试通知将于3月底4月初由各院系寄发,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各学科专业一般按1:1.2的比例(个别学科专业可视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复试。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权重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或向报考院系咨询;
    
    3.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相关院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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