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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2012-02-23
 
序号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B类考生* C类考生* 备注
政治(MBA为综合)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二区系重庆、四川、陕西3省(市;)三区系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省(区)
P 哲学[01] 52 52 95 95 330 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在A类线基础上总分和单科各降3分(须出具有关证明) 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在A类线基础上总分和单科各降5分(须出具有关证明)
经济学[02] 55 55 85 85 350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60 60 90 90 330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56 56 180 0 320
文学[05](不含外国语言文学[0502]、艺术学[0504]) 55 55 95 95 350
外国语言文学[0502] 55 55 95 95 345
历史学[06] 50 50 180 0 325
理学[07] 55 55 90 90 340
工学[08] 51 51 80 80 320
农学[09] 51 51 90 90 330
医学[10] 50 50 160 0 300
管理学[12](不含公共管理[1204]、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 55 55 95 95 360
公共管理[1204]、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 55 55 95 95 350
T 体育学[0403] 50 50 150 0 300
Y 艺术学[0504] 54 54 95 95 350
J 法律硕士[030180] 57 57 95 95 34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A类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同国家政策。

    一、备注:

    1、统考考生中(不包括MBA、单独考试)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若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即单科每低1分,总分在高20分基础上相应提高1个5分;可视同上线;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且仅限1门单科。

    2、MBA考生复试基本要求为外语不低于50分,综合不低于105分,总分不低于180分;若研究生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工作8 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工作10年以上,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综合考试成绩不低于100分,总分不低于165分,可给予复试机会。

    3、关于软件工程:

    1)、报考软件工程硕士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80分,总分不低于300分,可参加复试。

    2)、凡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学校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可申请调剂复试;

    3)、凡报考浙江大学,且初试科目含数学一(301)或高等代数(741)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80分,总分不低于300分,可申请调剂复试。

    4、单独考试考生(不包括强军考生)外语不低于54分、政治不低于68分,业务1成绩不低于85分(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的即只考三门的考生业务1成绩不低于140分),业务2成绩不低于55分(无业务课2的考生无此要求),总分不低于300分,可参加复试。

    5、强军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研招处或相关院系查询。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龋(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二、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重复进行)。

    1.实行差额复试,学校原则上按学科门类控制在1:1.3左右。当某学科差额比例高于1.4时,学院可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按公平竞争的原则再进行划线。

    2.复试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07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在3月23日-30日,地点:玉泉校区教 11-239室(详见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若干问题重要提示)。参加复试的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不必到研招处来进行资格审查,直接持学生证到报考学院复试即可。

    (2)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见上表)和学院的相关条件;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定在3月26日,请各位同等学力上线考生(含成人应届考生)在3月17日前将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Email到yjsy-zsb@zju.edu.cn。)

    4、在复试时,请随带大学在校成绩单,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得奖情况交复试小组。

    5、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18号文件,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時间:3月24日、25日,地点:各校区医院;逾期者可在3月31日前在各校区医院随到随检,详见校医院通知。

    三、录取的原则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招生要求。

    2.初试和复试的比例:复试成绩应占有一定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45%,外语、体育、建筑和艺术类可达50%。各学院必须在复试前确定复试所占的比例和计算办法,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3.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各学院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可结合考生本科期间的成绩和业绩,根据徳智体情况全面衡量,党、政共同研究确定,并及时将录取名单报研招处。

    四、请点击http://grs.zju.edu.cn/yjszs/downloads/07ssslqwj.doc《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了解更多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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