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zhangf
2012-02-02
依教育部规定,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统考科目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申请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专业课成绩在我校研究生部(求实楼315)申请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申请成绩复核的时间为:
1、统考科目申请成绩复核时间:2012年2月25、26日
2、业务课申请成绩复核时间:
2012年2月25、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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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考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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