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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学子2011考研11月20日至12月19日报名

2010-11-11

南方日报讯(记者/雷雨通讯员/粤考宣)笔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1年内地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已经发布。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均可报名,今年的报名时为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今年,港澳台考生可在北京、广东、香港、澳门四地报名。今年的招生简章中规定,报考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此外,还必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名时,还必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二寸照片两张、学历副本、成绩单及体格检查报告。

我省的报名点位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1203室。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作者:雷雨 粤考宣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