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和英语笔试。对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拟录取专业和毕业专业为不同学科类别的视为跨专业)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面试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英语口语测试;
(4)每个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5)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位点可以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时间安排
1、4月21日上午(星期六)10:30——12:30进行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地点:实验楼后报告厅
2、4月21日下午(星期六)3:00——5:00进行英语笔试,5:00——7:00进行英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地点:原行政楼4楼
3、4月22日上午(星期日)10:00——14:00进行专业课面试。(地点待定)
4、4月22日下午(星期日)4:00——6:00同等学力加试(满分100分)。地点:实验楼后报告厅
(四)、成绩计算
复试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及格,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按4:6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将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体检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体检
1、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体检。对无故不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表到校医院领取,贴上一寸照片。
2、体检时间: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上午。
3、体检地点:校医院。
4、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需空腹抽血并做规定的各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