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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编辑:chenc

2011-04-01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现已开始,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根据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报考情况,我校接收调剂生专业如下:

学院 专业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管理 采矿工程 苏老师 029-82202584 tjxx09@126.com
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MBA) 徐老师 029-82205742 mba@xauat.edu.cn
工程管理硕士
冶金 材料加工工程 姚老师 029-82202937 yaohonghong0302@126.com
冶金物理化学
有色金属冶金
化学工艺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冶金工程
理学院 计算数学 刘老师 029-82205670 liushuxiang407@sina.com
光学
固体力学
工程力学
生物化工
工业催化
(专业学位)化学工程
材料 材料物理与化学 高老师 029-82205328 xjdgk@163.com
材料学
矿物加工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环境材料
建筑材料
(专业学位)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矿业工程
(专业学位)安全工程
信控 信号与信息处理 杨老师 029-82205599 857545967@qq.com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系统工程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业学位)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
机电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郭老师 029-82202528 1016171574@qq.com
机械设计及理论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
(专业学位)机械工程
思政院 科学技术哲学 宋老师 029-82205905 song-lian@126.com
马克思主义理论
技术 职业技术教育学 张老师 029-82628238 HQXYBZP@126.com
文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张老师 029-82202703 zhanghaihui071@sina.com

  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三)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省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全国统考考生不得调剂为单考生。

  (八)同等学力考生(即:本科结业、成人应届、高职高专)不予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第一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前(一般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的三天内)

  (一)下载填写调剂申请表(http://gs.xauat.edu.cn/down.html),并通过邮件发至相关学院(勿通过快递寄送);

  (二)我校接收并登记调剂考生信息;

  2.第二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4月2日)

  (一)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站)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学校筛选后,确定合格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四)复试后学校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完成以上程序的拟录取考生在研招办领取拟录取接收函,凭函向一志愿报考院校申请调剂试卷,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试试卷寄至我校研招办。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

标签: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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