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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编辑:chenc

2011-04-02

  201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尚有空缺名额,接受调剂考生。现将我校2011年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调剂专业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85201 机械工程
2 085211 计算机技术
3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4 085214 水利工程
5 085217 地质工程
6 085218 矿业工程
7 085227 农业工程
8 085229 环境工程
9 085236 工业工程
10 085239 项目管理
11 085240 物流工程
12 095101 作物
13 095102 园艺
14 125100 工商管理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2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
4 081401 岩土工程
5 081402 结构工程
6 081403 市政工程
7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8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9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10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11 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
12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13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14 081803 地质工程
15 081901 采矿工程
16 082802 农业水土工程
17 083002 环境工程
18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9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20 120202 企业管理
21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二、调剂原则

  1.成绩要求:由于我校地处河北省,属于二区,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须超过或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B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且符合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2.专业(领域)要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与申请调剂的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3.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调入相近的专业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科学学位。

  三、调剂程序及政策:

  1.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在4月2日开通后,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调剂系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未能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的,意味着没有达到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不能被网上调剂系统审核通过,不能调剂到我校。

  4.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我校审核同意后,会在调剂系统中通知“同意该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24小时)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

  5.参加复试后,我校研招办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即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调剂政策

  (1)国家计划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享受奖学金和3000元/生的科研业务经费。

  (2)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7000元/年(按3年收取),享受奖学金和3000元/生的科研业务经费。

  (3)委培培养研究生缴纳学费5000元/年,享受3000元/生的科研业务经费。

  7. 调剂考生确定拟录取后,研招办正式出具调剂函,向考生原报考单位索取考生的所有初试试卷,考生须协助办理。

  8.对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及试卷不能按时到达我校的调剂生,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必须在研招网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因无法下载数据)。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考生复试合格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后,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4.在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相近时,按照先申请、先调剂的原则,鼓励外校考生积极调剂。

  5.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校研招办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6.调剂考生须按调入专业的复试科目和复试要求参加我校复试。

  7.调剂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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