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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青岛大学部分专业接收外校调剂考生公告

编辑:chenc

2011-04-08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已公布,我校今年计划在部分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外校优秀调剂生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领域。

二、调剂要求:

1、须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简章网址:/graduate/info.do?columnId=1386。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符合《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基本要求》。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第一志愿所报考学校高于我校层次。

5、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毕业专业为法学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8、申请调入我校“热能工程”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工学A类基本要求(学术型)》。

三、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2日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填报调剂专业以及研究方向。

2、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6日。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7日-8日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及时上网回复确认信息。复试具体安排将于“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3、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确认。

4、考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理试卷调档手续(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调剂材料),考生联系一志愿报考单位将考生试卷于规定时间寄至我校,研招办核实考生资料后,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成功。

四、调剂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填报调剂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

3、填报完调剂志愿后不要再修改调剂的学校和专业,我校对考生进行审核资格并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如修改志愿会无法接收通知,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联系办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954377、85953655(传真)

联系人:杨老师、潘老师

标签: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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