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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调剂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凡调剂生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取得复试资格:
1.须符合我校2011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艺术学及艺术硕士、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艺术学与艺术硕士、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7、应届生不得调剂的专业或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报名)。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各学院按照调剂服务系统里填报的考生信息挑选合格生源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时在教育部研招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计划120%。
3、研招办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经过院系挑选的考生,经研招办审核同意后,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或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研招办发出复试通知的48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办理调档手续。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调档手续,上述调剂考生的档案材料(主要指一志愿报考单位寄出的初试试卷等)到达我校研究生院时,才予以拟录取。
三、调剂专业
各相关学院和学科专业点应严格执行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并按不高于120%的比例积极组织调剂生源。具体内容见附件。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标签: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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