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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0
【摘要】2013级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新生你们好,为便于你们做好来校的准备工作,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认真阅读本《入学须知》,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2013级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3年9月11日——9月12日
二、报到地点:研究生新生在武侯校区(一环路南四段16号)报到。
三、新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请不要提前或推迟。提前来校,学校不便接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电话:028-85522725),且不得超过两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期满后须持有关证明材料方能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而又未提出申请者,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并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新生来校报到时请准备好:1.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二代身份证原件;3.两寸同底标准彩色照片四张。
五、户口迁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本人意愿,新生户口可迁可不迁;
2、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中身份证编码必须为18位数;
4、请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时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差错,须在当地派出所及时更正。
5、定向和委培的新生不迁户口。
6、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
六、党团员关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学习、工作单位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四川省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去处为“西南民族大学党委”,报到时交所在学院收转。
七、新生档案:新生凭我校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并务必在来校报到时直接交给或报到前邮寄到学校档案馆(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档案馆 邮编:610041)。新生档案9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没有到学校档案馆的一律按在职考生对待。
八、新生缴费: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律在我校计财处缴纳学费、住宿费及代收代管费。为避免携带现金不安全,学生可将现金于2013年8月22日18:00以前按学费、住宿费(需要银行代扣代缴的同学其住宿费均暂按每生每年1000元存入卡内,入校后多退少补)、体检费、预收防疫费、户口办理工本费及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合计总额存入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储蓄卡见资料袋),学校将于2013年8月23日通过建设银行统一为学生代扣代缴以上相关费用。凡是在2013年8月22日18:00以前将以上费用合计数存入该银行卡的同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不需要再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缴费等手续(个别代扣代缴不成功的除外),可直接到即将就读的学院去领取缴费票据。学生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办理带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并将现金存入卡内,到校后刷卡交费。如果当地不能办理银行储蓄卡,也可通过汇款方式缴费(汇款时间较长,银行查询较慢)。汇款时要注明学生的姓名、汇款用途(请写明:研究生学费)和研究生就读的学院及专业名称,学生来校报到时凭汇款单作为缴费凭据。请需要汇款的同学按以下内容填写汇款单:
收款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武侯支行
帐 号:51001446439050433484
备 注:XXX的研究生学费(XX学院,XX专业)
学校向全日制(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在职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提供奖助金。人事档案未在2013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转入学校档案馆的新生视为在职考生,一律不享受奖助金。由西南大学转回来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新生人事档案未在2013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转入学校档案馆的不发生活费。第一学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在职考生除外),按入学考试时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排名享受不同等次的奖助金,第二志愿调剂的新生(在职考生除外)可享受7000元的奖助金;第二、三学年根据学生(在职考生除外)的综合考核确定奖助金等次。新生须先缴纳学费,取得学籍后,方可享受奖助金。
九、新生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自理,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十、报到期间,我校在成都火车北站、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设有新生接待站。新生也可在火车北站乘27路、34路公交车到我校武侯校区。学校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间每天有往返校车。如新生搭乘飞机,在机场乘出租车约5分钟车程可到航空港校区,转乘校车20分钟车程到武侯校区。
十一、新生到校后,请首先到研究生新生接待点,了解报到程序,办理住宿手续(卧具自带),然后到学校指定的新生报到地点办理学费缴纳、新生注册、户口迁移、党团员关系等入校手续。(特别提醒:根据往年其他高校出现的个别新生上当受骗情况,请带现金的新生务必到学校指定的地点缴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缴费手续。)
十二、建议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力支付学费的新生,在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确需到校申请,请务必在家庭所在地办理好居民身份证,并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西南民族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填写完成后带至学校;户口不转至学校的新生需准备户口薄复印件(首页和本人所在页)和本人正式二代身份证,九月底集中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本科期间已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期间不得再申请)。
十三、学生一律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及宠物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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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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