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生拟录取考生后期事宜

编辑:sx_peip

2013-08-26

2010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生拟录取考生后期事宜已公布,小编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北京外国语大学将于6月上旬以挂号信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调档函、政审函等相关材料(包括入学须知和一张工行储蓄卡,缴纳学费或住宿费时用,实名、金额为1分,不再为北外应届本科生办理此卡),具体寄发日期我办将提前在网上发布通知。

  1、北京地区考生(即报名号前四位为1130、在北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到我办领取,不再寄发;

  2、京外考生需自取录取通知书者请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

  3、以上两类考生届时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提交考生本人、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

  4、京外考生的调档函(及政审函)、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均为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通信地址,各位考生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于5月25日之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更正,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更改后的通信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考生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格式要求完整、详细、有效:

  例如:××省××市××区××路(街道)××号

  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小区××栋(楼、幢)、×单元×号、收件人姓名。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考生本人手机号码。

  请各位考生以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的符合上述要求的、完整、有效地址为收件地址,不得由他人代转,以免丢失,后果自负。如该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务必注明该地址所属收件人“转”考生本人,例如:张大民 转 张二民(收)。

  考生档案须由档案存放单位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由档案存放单位通过邮局以“机要”或EMS形式寄出,禁止采用非邮局的各类快递业务,否则我办不予接收;档案不得由考生本人持有或递交。

  二、考生拟录取类别“非定向、自筹经费、定向、委托培养”的说明如下:

 

各类别相关事宜非定向自筹经费定向委培
有关学费公费须缴纳学费公费须缴纳学费
是否在职无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与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关系与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关系
是否转移关系户口、档案、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北外户口、档案、工资关系等均不转至北外

 

  1、考生如需变动在职、非在职的类别,请于5月30日之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办,更改类别。但公费、自费类别不需、也不得更改。

  2、“定向、自费、委培”三类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接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须从北外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应的协议书,自费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他一式三份,并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于6月30日之前寄至我办。

  三、应届生在本科毕业院校登记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地址,均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详细地址写本通知末。

  四、北京外国语大学各院系学制:高翻学院、外研中心为2年;中文学院、阿拉伯语系为3年;其他院系均为2.5年。

  五、北京外国语大学各院系学费标准:高翻学院:2.5万元/年,外研中心:1.25万元/年,其他院系:1万元/年。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招办

  邮编:100089

  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邮箱:bwyzb@bfsu.edu.cn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0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生拟录取考生后期事宜,更多关于考研信息请点击精品学习网北京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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