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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6
2011年北外关于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后期事宜的通知已公布,小编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因个人原因不能入学、拟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4月29日16:00前向我办提交由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字的《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书面申请》。
二、考生信息确认:
若发现个人信息(如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与2010年10月网上报名期间所填写信息不一致、或个人信息发生变动的考生,请于4月28日18:00之前,以传真形式报我办予以更正。
三、北外将于6月上旬以挂号信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调档函、政审函、入学须知、一张工行储蓄卡(缴纳学费或住宿费时用,实名、金额为1分。说明:北外不再为北外应届本科生办理此卡。)等相关材料。具体寄发日期我办将提前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址发布通知。
1、北京地区考生(即报名号前四位为1130、在北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到我办领取,不再寄发;
2、京外考生需自取录取通知书者请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
3、以上两类考生届时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提交考生本人、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
4、京外考生的调档函、政审函、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地址均为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通信地址;
(1)材料不得由他人代转,以免丢失,后果自负。如该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务必注明该地址所属收件人“转”考生本人,例如:张大民 转 张二民(收)。
(2)若考生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于5月20之前,以传真形式向我办提交《个人通信地址变动说明》,详细说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更改后的通信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考生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格式如下:
例如:××省××市××区××路(街道)××号
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小区××栋(楼、幢)、×单元×号、收件人姓名。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考生本人手机号码。
说明:请考生确保“收件人”为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通信地址格式要完整、有效。
(3)考生档案不得由考生本人持有或递交,只须由档案存放单位进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通过邮局以“机要”或EMS形式寄出,禁止采用非邮局的各类社会快递业务,否则我办不予接收。
四、关于考生拟录取类别“非定向、自筹经费、定向、委托培养”的说明如下:
四种类别的考生在北外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各类别相关事宜 | 非定向 | 自筹经费 | 定向 | 委培 |
有关学费 | 公费 | 须缴纳学费 | 公费 | 须缴纳学费 |
是否在职 | 无接收人事档案的正式工作单位 | 与接收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 | ||
是否转移关系 | 户口、档案、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北外 | 户口、档案、工资关系均不转至北外 |
1、考生如需变动在职、非在职的类别,请于5月20日之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办,更改类别。但公费、自费类别不需、也不得更改。
2、“定向、自费、委培”三类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接到北外录取通知书后,须从北外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应的协议书(自费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他一式三份),定向、委培协议书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协议书于6月15日之前寄至我办。
五、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事宜请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相关通知要求办理。
六、北外各院系学费标准(万元/年):
| 学术型 | 应用型 |
高翻学院 | 2.5 | 3 |
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 1.25 |
|
英语学院、俄语学院、 法语系、德语系 | 1 | 2 |
中文学院 | 1 | 1.8 |
其它各院系 | 1 |
|
六、北外各院系学习年限:
学术型:高翻学院、外研中心为2年;中文学院、阿拉伯语系为3年;其他院系均为2.5年。
专业学位(含翻译硕士<英、俄、法、德>、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年。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招办
邮编:100089 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邮箱:bwyzb@bfsu.edu.cn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1年北外关于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后期事宜的通知,更多关于考研信息请点击精品学习网北京外国语大学?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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