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编辑:

2013-11-22

  五.复试权重及成绩计算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权重原则上50%

  考生(不含管理类联考MBA、MPA、MEM)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50%

  拟录取考生应依据相应学科总成绩排名确定。

  六.录取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其中现役军人和国防生只能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2.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含推免生)的100%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除外)。

  3.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4) 管理类联考(MBA、MPA、MEM)考生加试政治理论不及格者。

标签:复试信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