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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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复试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2日;
  2.调剂考生由学院从调剂系统上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不体检,参加面试;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和学术型硕士生复试一并进行;
  5.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所有专业均按照初试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到额满为止;
  7.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uct.edu.cn)上公布;
  8.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交纳复试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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