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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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满分500分。
  其中:综合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其中英语口试占50分);
  总成绩满分为500+500=10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不及格被否决的考生认定为复试不合格,本次复试不予录取,但可以在调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调剂到其他专业或学院,并再次参加复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拟录取名单公示于化学工程楼200室及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uct.edu.cn)。时间:4月14日;
  6.拟录取考生领取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
  7.拟录取考生领取体检表。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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