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在研究生入学之后的第一学期,研究生导师在与研究生本人进行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制定出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论文选题、文献检索、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参加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及实践等环节的要求和进度做出安排。导师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研究生的学习工作情况,对于研究生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讨论加以解决。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以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主导思想,将理论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和交往等各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着重培养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表达、写作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2.学习年限: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在此基础上实现2至3年的弹性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在申请答辩之前修满所要求的学分。硕士生第二学期根据硕博连读的条件可以提出硕博连读的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