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 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1)在总体安排上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体理论学习和导师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2)在教学组织上,以研究生自学为主,自学、课堂讲授和讨论相结合,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导师应根据情况给研究生指定一些必读书目,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夯实基础、加大研究深度。同时,应经常检查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与思想,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4)研究生必须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各项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在此基础上实行2至3年的弹性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1)鼓励经导师同意后在学院内和学校内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程,(MBA课程不计学分)。
(2)对本科期间非本专业的研究生,应补修由导师指定的若干本专业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