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1-21
四、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可于三月中旬左右,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复试资格查询。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无需盖章),不再邮寄。
2、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进行(推荐免试考生是否参加请于3月中下旬咨询相关学院),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复试内容含专业外语、专业课等相关知识,根据各招生学院的要求,可采取笔试和口试。
3、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非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应届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及招生学院进行复试录取,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复试参考资料将陆续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5、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按照教育部规定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6、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民币)。
7、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8、现役军人(非强军计划考生的现役军人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国防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委托培养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或者强军计划考生)等类型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需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签署相关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委托培养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不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养机制改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负责就业派遣。
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有被调剂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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