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考研复试要求

编辑:

2013-11-21

四、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   :3月26日---3月27日

复试资格审核时间:3月26日8:00—12:00

地点:新主楼B707

专业课笔试时间  : 3月26日14:30 - 16:30

          地点 :主M101、主M302

面试时间 : 3月27日上午8:00

          地点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网上通知(或见新主楼B座8层教务公告栏通知)

2、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凭复试通知书(网上打印),于3月26日上午8:00—12:00,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B座707室进行资格验证,交复试费(100元),领取资格验证通过证明。

注:已交过复式费的推免硕士不再交费,但需报到并领取资格验证证明。

需携带材料:

特别注意,所需复印材料务必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统考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军官证),大学四年成绩单(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章)原件,并收存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统考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大学历年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教务部门章,应有第4学年上学期成绩)原件,并收存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推荐免试生:身份证、学生证,大学历年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教务部门章,应有第4学年上学期成绩)原件,并收存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拟录取通知书,按拟录取学科进行复试。如擅自调换学科,后果自负。

统考同等学历:大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军官证),大学四年成绩单(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章)、发表过的期刊学术论文原件,并收存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防生:除按统考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应材料外,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保留学籍的年限和大学委培单位的书面说明。

现役军人、国防生、委培生、定向生等需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签署相关协议的考生请书面向院系说明。

注意:考生在提供上述材料时可提供英语等级证明及可以证明个人能力与成绩的各种证明材料。  

3、体检

体验在新生开学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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