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0-31
十、确定录取名单
研究生部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送发1:1拟录取名单。院(部)组织各学科开展录取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师签字后的拟录取名单送交研究生部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由院部与研究生部同时对外公布。
如果考生出现在1:1名单上则必须在本学科录取,如不录取则该考生与该录取计划一同收回。
对愿为西部地区委托培养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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