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北师范大学接收外校调剂研究生说明

编辑:sx_wangxd

2013-10-07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即将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的考研朋友编辑整理了“2011年东北师范大学接收外校调剂研究生说明”,希望对广大考友有所帮助!

2011年东北师范大学接收外校调剂研究生说明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且未被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相同专业分数线的要求。
  3.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或基本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全国统考的三类数学及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题数学均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4.调剂考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毕业且报考“985工程”高校及中科院系统科研机构的考生。经复试,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可减免部分或全额学费。
  5.东北师范大学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接收毕业学校为“211工程”高校(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调剂考生。
  二、调剂办理流程
  1.东北师范大学调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流程执行,考生须在4月12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同时将填写完整的《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寄送至申请调剂学院所,过期不予受理。各招生学院(所)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初审,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复试者,由各学院(所)在通知考生复试。
  3.考生通过复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由各学院(所)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若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东北师范大学将在5月初给调剂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调剂接收函》(邮寄地址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试试卷调入东北师范大学,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4月6日


各院所联系方式


院所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教育科学学院

马卓

8509 8001

政法学院

刘丽娜

8453 6373

经济学院

宋晓巍

8453 6212

文学院

孙茂东

8509 8572

历史文化学院

石伟红

8509 9418

外国语学院

李钦

8509 8591

音乐学院

姜宝君

8509 9633

美术学院

程志新

8453 7613

商学院

崔铁刚

8453 6064

马克思主义学院

年景

8509 9532

数学与统计学院

朱嘉熹

8509 9589

物理学院

王永辉

8509 9666

化学学院

张鹏

8509 9667

生命科学学院

孟祥锋

8509 9590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刘玉辉

8509 9994

体育学院

覃晓红

8509 9598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王星

8453 6338

传媒学院

杨玉娟

8453 6313

世界古典文明史研究所

刘燕

8509 9744

世界中古史研究所

高化成

8509 9063

日本研究所

宋文广

8509 9741

古籍整理研究所

姜学峰

8509 9796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邵志德

8509 9514

农村教育研究所

齐海鹏

8509 8163

亚洲文明研究院

谢进东

8509 9685

理想信息技术研究院

武珊

8453 6229

留学生教育学院

黄雪

8509 8276

自然博物馆

于立元

8453 6316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柏路

8509 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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