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师大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编辑:

2013-11-08

二、工作职责
  1、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材料、确定拟复试名单。
  (3)组织安排好复试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复试小组工作。
  (4)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由导师组成);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 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5)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综合测试等;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审查考生的资格;
  (8)根据各学科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9)公布复试结果,并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处理遗留问题。
  2、各学科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本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面试;
  (2)设计面试方案,拟定面试试题;
  (3)制定面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最终给出评语;
  (4)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5)各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及相关材料,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学院研究生办留存备查。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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