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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1. 3月初,复试工作细则公示,考生复试资格名单公示。
2. 3月9日,社会学院会议室,参加复试的教师、工作人员培训。
3. 3月10日8:00~17:00,考生在东七楼三楼315社会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报到;报到手续办完后可在院机房进行心理测试,或按附件四说明进行心理测试,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报到时考生须交以下材料(查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1)准考证;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专科生及本科结业生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
(3)有效身份证件;
(4)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体检费体检时交医院);
(6)《社会学院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能绩加分申请表》(附件二),相应证明材料。
(7)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045.htm)。
(8)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4. 3月10日晚上19:00,西12楼(具体教室待通知),全体复试考生会议,由院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领导介绍有关复试、录取、奖学金设置等事项的原则、办法、要求。会后考生进行复试顺序抽签,填报导师志愿。
5. 3月11日:
上午 8:00~9:00:专业笔试;
9:30~12:00: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下午 14:00~18:00: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晚上(如果白天没有复试完):19:00~21:30:英语和专业面试。
复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A座
6. 3月13日: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上午(9:00~12:00):闭卷笔试。
下午(14:00~17:00):闭卷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具体地点由教务秘书通知。
3月14日,统分、按专业按成绩排序。
7. 确定录取名单之后,录取结果在东七楼三楼公告栏和社会学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8. 公示期满后,导师、学生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
八、其他
本细则由社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电话问询(027-87543252)。
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能绩考核加分细则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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