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硕士工作细则

编辑:sx_peip

2013-09-02

201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硕士工作细则已公布,小编现将其整理如下:

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组织相关复试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伟          副组长:温卫东  
    
  二、院系专业复试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国家复试线上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数和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术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科一

  业务课二

  080200

  机械工程

  296

  40

  40

  60

  60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18

  37

  37

  56

  56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18

  37

  37

  56

  56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科一

  业务课二

  085201

  机械工程

  318

  40

  40

  60

  60

  085206

  动力工程

  318

  37

  37

  56

  56

  085210

  控制工程

  318

  40

  40

  60

  60

  085232

  航空工程

  318

  37

  37

  56

  56

  085232

  航空工程(定制班)

  280

  37

  37

  56

  56

  085233

  航天工程

  318

  37

  37

  56

  56

  085234

  车辆工程

  318

  40

  40

  60

  60


  为了选拔优秀拔尖人才,对国家复试线上、本科期间学习优良、有科研潜质及专长的优质考生,经两名专家推荐,可申请破格复试。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以下二部分:(1) 专业课笔试  (2) 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1)准考证;(2)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3)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4) 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1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4. 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6. 复试考生需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体检费30元/人,体检时由校医院收取。 
   
  五、拟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 
  2、以系室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4月10日下午2:00-4:00(本校学生4月10日上午8:30-11:30) 
  报到、资格审查 
  地点:明故宫校区动力楼报告厅 
  2、4月11日下午2:00-5:00专业课考试 
  地点:明故宫校区(报到时详见动力楼一楼笔试分班地点安排) 
  3、4月12日上午体检 
  4、4月13日 各专业全天面试(具体名单报到时见动力楼一楼面试安排) 
  面试等侯地点:7:40所有复试考生到明故宫校区动力楼报告厅 报到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动力楼 
  周晓蓉 
  025-84890520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硕士工作细则,更多关于考研信息请点击精品学习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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