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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生复试通知

编辑:

2013-11-15

  五、初取办法

  1、初取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名次为准。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录取。

  3、总成绩核算办法: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听力成绩满分为3分。总成绩=初试70%*初试四门总成绩/5 +复试成绩*30%+外语听力成绩(满分3分)。

  4、不录取考生将于复试后三天左右以E-mail或者电话方式进行通知,以便考生可以及时联系调剂录取。初取结果以上报北大研究生院获批的名单为准,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也将同时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

  七、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录取

  被我校深圳研究生院录取的硕士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直接到深圳研究生院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情况及学生入学后的优惠政策请到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或拨打深圳研究生院的咨询电话:010-62767162,0755-26035582(26035553)。

请认真查看复试时间安排以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且于3月16日之前反馈信息至yuxp@pku.edu.cn,告知您是否能够准时参加,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参加复试者为自动放弃资格。

社会学系

2010年03月10日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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