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1-15
六、考生注意事项
复试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书后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正式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学生证)。上述材料交到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参加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复试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人民币。
复试通知请在3月20日之前到马院教务办公室领取。(乒乓球馆149室)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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