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1-15
复试基本规则
一、考生准备工作
1. 请在复试 报到时 携带复试通知中要求的材料, 报到时 将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或提供材料不实将导致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根据《北京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考生复试 报到时 须提交 身份证、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正式成绩单、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其它证明材料及复试费 100 元。
3 面试将由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基础知识,化学实验技能,科学研究潜能及英语口语进行评价。
二、复试报到
1. 报到时间为 2010 年 3 月 19 日下午 14 : 00 - 16 : 30
地点:化学学院教务办公室( C104 )
2. 报到时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 获得复试具体安排信息
三、考试
1. 英语口试 / 专家面试 将根据复试时间安排进行 .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将按下式计算
总成绩=(初始成绩 /5 ) × 70 % + 面试成绩(百分制) × 30 % + 英语听力
若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百分制)将不予录取。
五、录取方式
2010 年化学学院将以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依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预录取。
六、录取手续
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
标签:复试信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