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1-15
6.复试规则:
a)复试形式:面试
b)复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c)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5 *(70%)+复试成绩*(30%)+ 外语听力成绩(3分)。
d)我院2010年度硕士考生复试分数线,均依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按总分排名顺序依次选取。
e)复试名额原则上按 招生名额 * 1.5 确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名额单列。
7.复试成绩:将公布于政府管理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动态信息中。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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