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大学考研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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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将于2006年3月中下旬进行。北京大学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院系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寄发复试通知书,如果地址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院系联系。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复试阶段除部分院系将加试专业课笔试外,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在复试阶段将进行外语听力考试和MBA考生的政治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于3月21日在研究生院主页及研究生教育招生网上公布,请届时查询。

5、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书后应按要求提交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6、各学院(系、所、中心)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批准后公布。

标签: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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