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编辑:

2013-11-18

四、 录取原则

1. 按照报考研究领域或专业方向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各科及加权总成绩均有最低录取线的要求。

2. ( 050400 )艺术学 单独排序,按不同的研究方向在系内进行总成绩的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3. ( 550100 )艺术硕士 单独排序,按不同的研究方向在系内进行总成绩的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4. ( 050420 )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 单独排序,按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5.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及非艺术类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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