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硕士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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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7

录取原则
  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30分以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在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录取原则是根据学校核定给我院的名额(含奖学金)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研招办通过人大招生网发布,具体时间请关注人大网站上的信息。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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