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编辑:

2013-11-17

二、复试领导小组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及教授组成。
三、复试小组组成
  复试工作由全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以及相关的服务人员组成。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
  四、复试对象
  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1、学术型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政治55分、外语55分、专业一90分、专业二90分、总分360分。
  2、国际商务专业复试分数线: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一90分、专业二90分、总分340分。
  考生报到时按照复试通知书上的要求携带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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