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华南师大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硕士复试方案

编辑:

2013-11-08

四、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2:30—5:3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提前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地点: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615

  以下所列I、II、III项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我院将分专业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考生下午2:30准时到615集中,按照指引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好。

  I.“复试情况表”(填好个人信息,A4纸打印,不能手写)交给验证工作人员。

  II.以下原件请按顺序排好,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后请自行取回并妥善保管:
  ①身份证原件
  ②本科毕业证原件(应届生备学生证原件),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③大学历年成绩表原件(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成绩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④准考证原件

  III.请各位考生根据下表,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排好,左上角装订一个书钉,交工作人员:

考生类别材料编码(编码见表格下方)
应届考生①、②、③、④
往届考生(含暂缓就业)①、②、③、⑤、⑥
定向、委培考生除按照上述类别提交材料外,需另行提交材料⑦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除按照上述类别提交材料外,需另行提交材料⑧

  ①政审表(原件,从研招办网页下载,由原学习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大学历年成绩表复印件
  ④学生证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生需同时提交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可在就读学校办理)
  ⑤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原件,暂缓就业的考生由毕业学校开具)
  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攻读硕士学位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提交)
  ⑧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原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国防生)提交)

  备注:
  1.如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培,或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则II中⑦⑧两项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后补交的申请无效。
  2.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4月7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快递到“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文科楼706,电话020-85210896”,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这部分证明材料请单独提交给工作人员。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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