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医科大学考研复试原则及复试方法

编辑:

2013-11-07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时间:4月12日8∶30-5∶00(中午不休息)

地点:新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复试通知书;(使用报名号、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查分系统http://yz.student.tijmu.edu.cn:8081/,进入“复试信息查询”-“确认复试”-“下载复试通知书”)

②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③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

④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⑤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2005年以后参加考试,提供成绩单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⑦报考类别为定向和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的公章(2011年11月份现场确认时已经提交的无需提供)。

⑧单独考试的考生持本科毕业证原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

考生须领取的材料:

复试专业基础课准考证;

2.复试

①4月14日中午12∶00-14∶00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专业基础课笔试;

②4月13-18日期间,由培养单位和各学科复试组组织面试和专业英语笔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测评不少于10分钟。

复试小组成员当场给出面试成绩和评语。各复试组认真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单》,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有复试小组写出的评语及复试组组长签字。所有复试材料(包括复试记录表、笔试和面试试卷等材料)由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收齐后于4月20日前交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提供记录详尽、结论明确、过程清楚的记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体检

现场确认时公布时间和地点,复试资格审查时查询体检安排。

考生须空腹进行体检(体检时需向体检医院交纳100元体检费)。

4.签订协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学生签订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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