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北京科技大学考研复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sx_liuy

2016-03-21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16年北京科技大学考研复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是具体详情:

一、依据文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定》要求,我单位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基础上,开展2016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复试录取方案报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姜 勇

成员:于广华、刘雪峰、王鲁宁、董文钧

2.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长:李 帅

成员:邰永红、张毅、曹文斌、于浩

3.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王鲁宁

成员:李长荣、曹文斌、刘泉林、宋仁伯

4. 复试小组成员由学院的在职教授及副教授以上的教师组成。

5. 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具有较明确的档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的准备工作

1. 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复试教师由副教授以及副教授以上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并由学院对此次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复试原则和具体实施细则以及评分方法等进行集中培训。复试教师包括了所有考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所填报志愿的导师。

2. 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严格执行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对于考生的各项资格文件的审核,严格工作流程,确保每位考生的资料完善准确,出现疑义及时汇报学院;

3.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实行公开监督电话,以及招生领导,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层层监督的办法,畅通监督途径;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录像视频文件交院招生领导小组保存;复试小组现场独立评分,将考生优缺点作出结论性评价并详细记录于复试考核表。

四、复试工作办法

1. 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1)学术型硕士

单科公共课≥36(满分100)和专业课≥54(满分150),总分≥320

计划招生人数:147人(含推免生86人,不含专项计划);

(2)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

单科公共课≥36(满分100)和专业课≥54(满分150),总分≥300

计划招生人数:122人(含推免生2人,不含专项计划)。

2. 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及体检安排

3月24日复试考生报到,具体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及体检安排3月21日后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3. 复试比例

(1)学术型硕士:1:1.38 (不含推免生)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1.23 (不含推免生,含专项计划)

4. 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课”(满分150分),专业课复试科目见《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面试:考试科目为“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分为:优秀(100%)、良好(80%)、中等(70%)、合格(60%)、不合格(40%)五个档次;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严格执行政审环节并结合考生复试面试环节,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考核。

6. 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试成绩之和;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350分)之和。

7. 指导教师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在网上(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填报指导教师志愿,遵循考生和第一志愿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指导教师。

8. 复试考生的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当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果成绩再相同,按专业课、外国语、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成绩顺序录取。如果排序再相同者,由研究生院另行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取研究生名单。

(2)指导教师根据综合素质录取第一志愿的预录取硕士研究生,其它志愿的预录取硕士研究生按照总成绩和指导教师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专业课成绩<90分(满分150分);

②“综合面试”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60分(满分100分);

④复试总成绩成绩<210分(满分350分);

⑤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⑥体检不合格者。

⑦未报名“服从安排指导教师”且不能满足填报指导教师志愿者

五、考生接待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工作小组电话:62332721

监督举报电话:62332506

 

领导小组电话:6233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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