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3-31
六、录取指标分配:
学科专业 |
全日制科学硕士学位人数 |
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数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0(含免推2人) |
17(含免推2人) |
药 学 |
18(含免推2人) |
14(含免推3人) |
七、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27.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7.5%+复试成绩×45%
2、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27.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27.5%+复试成绩×45%
3、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
八、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笔试+面试
2、复试内容
1)笔试部分
时间:4月9日
专业知识考试 |
|||
时 间 |
学 科 专 业 |
考 试 内 容 |
地 点 |
14:00-16: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物理化学、 化学反应工程、化工设计 |
教4-101 |
14:00-16:00 |
药 学 |
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有机化学实验 |
教4-101 |
英语考试 |
|||
时 间 |
学 科 专 业 |
考 试 内 容 |
地 点 |
16:15-17:15 |
化学工程与技术 药 学 |
英语测试 |
教4-101 |
2)面试部分
面试顺序:参加复试的考生首先进行英语口语测试,然后分专业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面试时间:4月10日
面试 |
|||
时 间 |
学 科 专 业 |
面试内 容 |
地 点 |
8: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药 学 |
英语口语测试 |
新4-601 |
8:3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
新4-602 |
8:30 |
药 学 |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
新4-603 |
标签: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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