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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6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的最新消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2015考研复试信息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详情,请考生认真查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要求,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玉明
副 组 长:张进成 赵树凯
成 员:董 刚 毛 维 包军林 胡辉勇 程 珺
工作地点:北校区东大楼315
联系电话:029-88202505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095
三、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收推免生 |
优研计划考生 |
分专业 招生计划 |
|
一志愿 |
调专业 |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280) |
0 |
0 |
0 |
5 |
080804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315) |
2 |
0 |
0 |
6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345) |
71 |
11 |
82 |
|
0809Z2 |
★集成电路系统设计(345) |
4 |
15 |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315) |
12 |
2 |
11 |
45 |
085212 |
软件工程(280) |
0 |
2 |
9 |
133 |
四、复试资格
1.微电子学院2015年硕士生分专业复试条件
专业 代码 |
报考专业 |
学科分类划线 |
总分数线 |
单科分数线 |
|||
政治 |
外语 |
数学 |
专业 |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总分:280/单科:38分/单科:57分 |
280 |
38 |
38 |
57 |
57 |
080804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总分:280/单科:38分/单科:57分 |
315 |
45 |
45 |
80 |
80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总分:280/单科:38分/单科:57分 |
345 |
45 |
45 |
80 |
80 |
0809Z2 |
集成电路系统设计 |
总分:280/单科:38分/单科:57分 |
345 |
45 |
45 |
80 |
80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总分:280/单科:38分/单科:57分 |
315 |
45 |
45 |
80 |
80 |
085212 |
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方向) |
各工科和工程专业达到调剂线上考生(专业代码08开头) |
280 |
38 |
38 |
57 |
57 |
|
优研计划 |
总分:280/单科:38分/单科:57分 |
280 |
38 |
38 |
57 |
57 |
2.复试报名
凡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本次复试。凡报名参加调剂且在学院办理过相关调剂手续的考生,可凭学院短信(电话)和网站通知,参加相应专业组织的复试。
3.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证件不符和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发现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及复印件1份;
(2) 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非微电子学院应届考生还需提供所在专业成绩排名证明1份。
高职高专学历的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
(4) 全国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
(5)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6)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在职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8) 其它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如竞赛获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等。
五、复试原则
1.所有专业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工学、工程硕士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的比大约为1:1.2。
2.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工学硕士复试者,若未被录取为工学硕士,可以申请调剂“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根据填报的调剂志愿,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不服从调剂安排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确定录取为“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原复试成绩有效。
3.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和“集成电路系统设计”专业复试者,若未被录取,可以申请调剂“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学硕士。原则上调剂考生应在原初试总成绩下降15分后,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不服从调剂安排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确定录取为“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学硕士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原复试成绩有效。
4.未达到“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和“集成电路系统设计”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下考生,若达到“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复试分数线上考生,可申请调剂“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调剂考生应在原初试总成绩下降15分后,再与第一志愿考生统一排队,参加专业复试。
5.参加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复试的考生,若未被录取,可以申请调剂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确定录取为软件工程硕士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原复试成绩有效。
6.凡报考我院各专业且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后,若调剂学院其它专业,则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然有效。
7.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有以下情况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未参加复试者;
(2) 笔试、面试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8.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考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 申请调剂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方向)专业的复试考生
总成绩=考研前三门成绩(政治、英语、数学)÷调剂生初试前三门成绩之和最高分×100×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的初试专业课成绩是仅供综合面试小组参考,不参与复试成绩计算。
六、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口试及综合素质考察等)。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学院办公室声明,并加试两门规定的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专业笔试: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25日上午10:00分在北校区阶梯教室标准化考场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综合面试:3月26~28日开始分组进行,参加复试考生原则上应在报考第一志愿导师组所在的复试小组复试。每位学生单独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备案。
具体面试分组、时间和地点请注意查看北校区东大楼三层研究生招生工作信息栏通知及微电子学院网站的通知(http://sme.xidian.edu.cn)。
2.专业知识笔试科目
报考专业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参考书 |
070205 凝聚态物理 |
1.半导体物理 2.量子力学 |
《半导体物理学》刘恩科 国防工业出版社;《量子力学教程》周世勋 高等教育出版社 |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1.半导体器件电子学 2.微机原理 |
《固态电子学》张鹤鸣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材科;《32位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仇玉章 清华大学 |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四选二) 1.半导体物理 2.半导体器件物理 3.半导体集成电路 4.半导体工艺原理 |
《半导体物理学》刘恩科 国防工业出版社2005;《晶体管原理》刘永 国防工业出版社2004;《半导体集成电路》朱正涌 清华大学 2000;《硅集成电路工艺基础》关旭东 北京大学 2004 |
0809Z2 集成电路系统设计 |
||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
||
085212 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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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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