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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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1

  一.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

  1.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一律不办理档案调转和户口迁移,且不能参加奖(助)学金评定;若自行调档或迁转户口,学校不予接收。

  2.具备奖(助)学金申请资格(无论在职或应届)的新生,本人档案必须在开学前迁转到学校,否则取消奖(助)学金资格(西南交通大学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未按期调档者,下一年亦不能参与奖(助)学金评定。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所有调档手续请直接与所在院系联系。户口迁移相关说明详见第3条。

  3.办理户口关系时需注意以下事项:(由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负责解释、执行)

  ⑴新生入学办理户口依照自愿迁移原则。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属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各项内容需打印(填写)清楚,本人要核对无误,否则无效。凡户口发生迁移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所有其它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入户,同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迁入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附59号(四川省成都市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建筑学院、艺术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四川省郫县犀浦镇犀安路999号。

  ⑵新生入学时须携带原公安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以便核对。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新生入学后由公安机关统一收费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收费标准20元/人。已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的新生可根据需要自愿办理成都市第二代身份证。

  ⑶截至9月30日,保卫处户籍科将停止新生户口迁入工作。学生在读期间亦不再办理户口迁入西南交通大学手续,户口未迁入西南交通大学集体户的,按照成都市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4)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办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及附加医疗(住院及意外伤害门诊)保险,保费50元/人年,入学时一次交清在校期间的保险费,过时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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