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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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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4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电话:(00853)83969322,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或一门综合课(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三小时,均为笔试。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一般为150分(少数业务课满分为300分或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时间、地点

2012年4月14日—15日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复试地点、时间(一般在6月6日前)、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三、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由录取学校于六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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