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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编辑:zhangf

2012-07-20

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08]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及接收单位

1.推免对象

2009级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接收单位

长春理工大学、国内具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院(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直属研究院(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直属研究院(所)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直属研究院(所)。

二、推免条件

1.申请推免的条件:

满足《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推荐条件。

2.申请特殊推免的条件:

满足《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推荐条件。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2年7月6日前,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考核方案,将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推免考核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核。

2.2012年7月16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学习传达本通知精神,学生提出申请,填写《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所在学院。

3.2012年7月25前,学院审核学生基本条件后填写《长春理工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2012年8月27日前,学院根据《管理办法》计算专业排名(王大珩科学技术学院的学生与普通班学生统一专业排名),并将前50%以内的学生,在学院内公示3天,将《长春理工大学本科生专业排名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5.201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各学院依据制定的推免考核方案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确定综合成绩排名(申请特殊推免的学生单独排名),将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和通过面试的申请特殊推免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

6.2012年9月6日前,各学院将《长春理工大学申请推免学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长春理工大学申请特殊推免学生名单》(各一式一份)和《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成绩单及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7.学校下达长春理工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各学院根据分配的推免名额,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将《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经教务处审核后,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学校公示7天。

8.公示无异议后,推免学生到教务处教务科开据《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按照学校的规定联系接收单位,每次只能联系一个接收单位,确认该单位不同意接收后,方可联系下一个接收单位。

9.2012年10月18日前,推免学生将接收单位的接收函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填写《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连同学生的接收函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10.2012年10月19日,教务处审核后,将所有推免材料送研究生学院。

11.2012年10月20日,研究生学院组织推免学生填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网上报名。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宣传,做好2009级本科生推免工作。

以上表格电子稿均发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

联系人:赵星宇

电话:85582571

邮箱:jwk@cust.edu.cn

标签:院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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