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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1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2011-07-01


一、招生专业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办设立,经全国联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录取分数段进行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位教育,采取每学年集中授课或利用业余时间授课的教学方式,毕业后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硕士学位证书。2011年黑龙江大学批准招生专业有五类: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具体招生信息见表一。

表一:黑龙江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信息

二、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各专业的报名条件详见表二。教育部学位中心规定,报考者必须对照相应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参加了考试,成绩合格,招生单位仍可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部分。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在黑龙江省考区考试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至18日,具体的确认地点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三)考试事宜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10月15日后,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复试时请携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复试录取

联考成绩一般于12月中旬公布。我校法律硕士的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工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的第二阶段考试于联考成绩公布后择日进行,成绩合格即可录取。最终录取时间为2011年3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大学研招办

联 系 人:贲利

联系电话:0451-86608729

网 址:http://210.46.97.212/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150080

考生也可向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咨询,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表二。

表二:各招生专业具体事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