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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1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2011-07-01

一、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

上海理工大学MBA教育秉承上海理工“立足上海、面向世界、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借助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各种优势,采用市场化导向、本土化战略、国际化视野,培养职业化人才。上海理工大学MBA教育通过拓展训练、互动式案例情景模拟对抗教学、大型基地专业实习等体验式教育来培养学员的适应力;通过系列精品讲座、英语沙龙、与国内外交流等全方位开放活动来扩大学生的战略视野;通过培养学员的商业伦理观来提升其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上海理工大学MBA教育将吸取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经验,着力提高学员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全面塑造具有“前瞻思维、国际视野、本土特色”成熟理性的适应型职业经理人队伍。

二、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考生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

(一) 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 资格复审

我校组织的资格复审安排在综合面试前进行。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2. 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3.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我校将在6月底公布在研究生部主页上(http://yjs.usst.edu.cn/)。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现场资格验证及图像采集必须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生成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打印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及人事单位审批意见栏加盖公章,在我校资格复审时交到我校研招办。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英语、综合能力,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全国联考的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初试后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由管理学院MBA中心组织,采取差额复试,以背景考察、面试为主要形式,包括政治理论、综合素质和能力。考生背景内容包括学历,第一学位毕业学校,就职单位的声望,职位的高低,工作业绩等;面试采取个人面试与小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多方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从中选拔具有管理潜质的优秀考生。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商管理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在职攻读人员攻读MBA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要求者,可申请在上海理工大学组织的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上海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完成整个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2年。

六、联系方式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研究生部203室,邮编:200093

电话:(021)55272521

传真:(021)55272521

网址:http://yjs.usst.edu.cn/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

电话:021-65710178,65710179,65710188(传真) 联系人:崔老师

网址:http://mba.usst.edu.cn(一切即时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E-mail: usstmb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