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六章第4节对结算业务的限制

2013-11-07 15:08:48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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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结算业务的限制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付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人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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